从2009年11月15日至2010年2月13日,包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中,多措并举,扎实工作,实现农民工工资清欠率98%。
根据合劳社秘〔2009〕215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四部门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筑企业签订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协议等遵守劳动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确保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落到实处。截至2010年2月13日,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802户;清欠拖欠的农民工工资5100余万元(含建筑企业工程款),涉及农民工1500余人;接待投诉220余起,涉及农民工800余人,清欠拖欠农民工工资720余万元;补签劳动合同1600余份;清欠率为98%。
专项行动之后将采取以下几项工作措施对今后农民工工资支付加以完善:一是努力解决边清边欠问题,健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长效机制,以规范有关行为,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办理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投诉案件,对在2月20日以后举报投诉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案件,仍将密切关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不具备用工资格的“包工头”私招乱雇的现象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四是继续加强与建设、公安、和工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执法力度,分季度、分阶段开展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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